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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鸡西市本级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8-31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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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6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6〕2号)的要求,结合近年来鸡西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及现行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我市于2026年组织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经外业调查摸底、区片调整、区片地价测算等,目前已形成本次工作成果,为维护社会平稳安定,推动经济社会运行发展,保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法律效力,现发布公告对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期30日(截止至2026年9月30日)。
一、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 jxytgz@163.com。
二、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0467-2621827、 0467-2621823
    联系人: 白宝龙,顾维纳


附件:鸡西市本级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31日


附件:鸡西市本级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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