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4 14:21 来源: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经鸡西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新煤矿九采区一井1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1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67-2621839
电子邮箱:Yu13118391@163.com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3日
附件:1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新煤矿九采区一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_公示版
附件:2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