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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4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2026-07-20 来源: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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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4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省部分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鹤岗市萝北县延军农场工业园区和萝北经济开发区两个石墨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26家企业半数以上存在违法建设问题,其中5家新建生产线未履行节能审查手续,12家环评未批即开工建设,6家批小建大。园区内企业长期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地共41公顷,违法建设尾矿库排放石墨渣,甚至在村屯周边坑塘、河流随意倾倒石墨废渣,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督察还发现,园区内选矿企业均未配套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8家企业甚至违反有关规定,2018年以来新建17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废气长期超标排放。

二、整改目标: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10个,工业园区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辖区内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2.对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问题的企业,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到位,并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3.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组织排查。组织全市省级开发区(园区)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自查,建立了动态问题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并长期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2.推进整改。7个项目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节能审查手续,2个经济开发区未办理规划环评手续,均给予下达了整改通知。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印发实施了《鸡西市开发区生态环境排查整治方案》和《2022年鸡西市开发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检查方案,加大了开发区环境执法检查力度,2022年以来共依法查处园区内企业环境违法问题8件,通过监督帮扶,企业相关环境违法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3.完善机制。制定印发了《鸡西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确定了工作目标,到2025年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染物稳定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商务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西市委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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