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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2026-07-20 来源: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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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不仅新建管网数量虚报,已建管网情况也模糊不清。《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基本情况,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鹤岗等多数地市均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对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不了解、说不清。

二、整改目标: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各市(地)启动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面排查,掌握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建立管网台账。

2.2022年12月21日前,形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现状污水管网评估报告。

3.2023年12月底前,1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

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通过召开会议、协调指导、现场督办等方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已开始全面排查,掌握了混接、错接数量,建立了新建、改造台账,完成了管网、污水处理厂位置、排水口及泵站的普查,各县(市)区已完成管网评估,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中心城区已完成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建立了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现已达到验收销号要求。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住建厅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西市委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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