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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日期:2026-07-20 来源: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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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十三五”期间黑龙江省应新建污水管网2636公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未经核实,仅简单汇总各地数据即上报超额完成任务。督察发现,多个地市任务完成量虚报严重。佳木斯市、大庆市上报完成新建管网231公里和100公里,经核实各自完成仅70多公里;牡丹江市应新建管网495公里,实际完成不到一半。全省县城应新建管网1400公里,实际仅完成451公里。

二、整改目标:建立完善核查机制,加快县级以上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在核实污水管网短板底数基础上,严格落实《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确定的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按期完成国家“十四五”污水收集率任务目标。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鸡西市制定完成2022年至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2.2022年12月21日前,鸡西市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底数摸排,更新计划台账。

3.2025年12月底前,鸡西市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有序实施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下发了《鸡西市城镇生活污水城镇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排查污水管网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二是制定了2022年-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明确了污水管网改造数量并建立台账。

2.完成县级以上存在建成区排水管网排查、评估。

3.2022年-2025年共完成城镇新建改造污水管网317.2公里,补齐城市污水管网短板。

五、验收审核情况:该项问题已经省住建厅验收通过,并于2026年6月7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审核。

六、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0121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西市委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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