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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6项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09-25 09:51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鸡西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6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黑龙江省秸杆产生量大,但综合利用不够,秸杆焚烧仍是导致春季出现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春季,由于秸杆焚烧,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等多个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改目标:增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年度目标逐年稳步提升并全部完成,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督导所辖各县(市)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并完成工作任务验收,确保完成省级确定的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目标。

2.2022年12月21日前,制定并实施本市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同所辖各县(市)区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

3.加强对所辖各县(市)区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每年对全市不少于20%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准,确保秸秆资源台账填报真实准确。

4.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当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5.建立健全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会商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6.完善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网格管理体系,建立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县(市)区直单位驻村的逐级包保帮扶制度。

7.制定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年度督查工作方案,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开展督查,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8.利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形式,以及张贴宣传标语、村屯广播等宣传方式,普及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的浓厚社会氛围。

9.完善并严格执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考核

规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年度整体成效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2年6月底前,督导各县(市)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并完成工作任务验收。2021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06%,完成省定任务目标。

2.2022年12月底前,制定并实施鸡西市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同各县(市)区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

3.加强对各县(市)区年度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组,每年6月初对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县(市)区政府。2022年度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02%,较2021年度提高0.96个百分点,圆满完成省定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任务目标。

4.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广大农民、合作社、利用主体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增强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推广适合我市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5.坚持高位部署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2022年9月初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全市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并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安排议题、听取汇报、紧逼加压。制定下发了秸秆禁烧工作通知、督查方案等文件7份,进一步明确了“三全”禁烧要求和督查方式内容。

6.压实落靠秸秆禁烧网格责任。更新完善了一级网格1个58人,二级网格9个353人,三级网格48个1396人,四级网格467个3584人,确保网格化管控体系和逐级包保帮扶制度发挥作用。

7.强化秸秆禁烧管控督查。按照督查方案要求,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科学周密安排禁烧管控和现场督查工作;调度成员单位10个督查组对全市48个乡镇包片负责开展压茬式督导巡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禁烧秸秆合力。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先后17次到三县(市)六区,实地督导检查秸秆离田还田和禁烧管控工作。

8.扩大秸秆禁烧宣传引导覆盖面。在电视台连续一周播报禁烧公告,发布滚动字幕;在鸡西日报连续3期刊登禁烧公告;在鸡西新闻网公众号连续1个月刊登禁烧公告,每周发布禁烧警示宣传片。各乡镇利用微信群等网络住建新媒体发布宣传片、村屯用村广播播报禁烧通知,不断持续扩大宣传面,消除“窗口期”的幻想,营造“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的浓厚社会氛围。

9.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鸡西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鸡西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县(市)、区在2022年秋冬季至2023年春季禁烧期间,出现的火点数量、组织保障、禁烧成效等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评分,2023年5月19日将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五、验收审核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成立验收组,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14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3年12月29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西市委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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