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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10-23 来源:环排科
字号:大中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     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兴凯湖水生态环境治理-鸡西市穆棱河知一桥湿地项目Ι期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穆棱河知一桥南侧

黑龙江省兴凯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穆棱河知一桥南侧。项目利用原有坑地构建自然型湿地,湿地建设总面积约为81.68万㎡,新建引水渠道1675m,新建排水渠道612m,设置25处进出水口等。项目总投资9922.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5.21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物料堆存进行苫盖,运输车辆进出进行车轮冲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大风天气施工,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拉运至密山市环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涉水工程采取围堰施工方式,严禁废水、弃渣、废料、垃圾等排入湿地。运行期巡检人员依托附近村屯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车速、限制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平整场地,弃土堆放在弃土场,不长期堆存,及时清运,用于建筑工程用土、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用土。可回收建筑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置,无法回收利用部分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和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扰动,避免占用、占压、碾压周边植被,严禁惊扰和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产生的挖方及时清运,剥离表土集中堆存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依照功能分区的特点和需求搭配植物景观,进行河滩水生植被恢复,种植有污染物净化能力的沉水植物、挺水植物、灌木类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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