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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7-15 来源:环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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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新发煤矿生产补勘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

黑龙江龙煤地质勘探有限公司鸡西地质队

该项目为能源矿产地质勘察新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为控制该孔地质构造和查清地层及可采煤层发育情况,本项目进行钻井工程,钻孔施工完毕,采用水泥进行全孔封闭,待勘查完全结束后进行现场清理和生态修复工作。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四周设置围挡,粉状物料袋储存于材料堆场,堆场全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控制速度,道路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循环使用,项目结束后沉淀池内剩余废水采用罐车拉运至就近钻井场地回用或交由污水处理单位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项目区设置沉淀池一座,施工废水和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保护措施,危险废物暂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密闭集装箱,箱内地面采用钢板+防渗涂层进行防渗,K≤10-10cm/s。钻孔区域、泥浆池、沉淀池等为一般防渗区,铺设1.5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土工膜,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K≤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用黏土碾压方式进行防渗。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限制鸣笛、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废钻井泥浆、岩芯碎屑暂存于泥浆池,终孔后风干脱水用于后续填坑;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外售处置;废防渗布分类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含油手套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施工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面拆除场区临时围挡、设备基座、临时构筑物,彻底清理场地,废弃物全部外运合规处置,地面平整复原,无人工杂物残留,消除施工污染遗留问题。本次施工结束后依托区域耐旱植被自然繁育,逐步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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