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专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项目公示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6-24 来源:环排科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4日-2026年7月1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    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平岗煤矿辅助提升系统改造项目

鸡西市梨树区凤山村原平岗林业小井范围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1708.00㎡,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新建一条副立井及配套设施,用于平岗煤矿入风、排矸、部分材料、上下人员使用,煤矿产能及其余井筒无变化,不涉及煤炭新增开采规模。项目总投资36095.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4.15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物料堆存进行苫盖,运输车辆采取篷布覆盖,进场道路以及场内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运营期矸石输送环节密闭,装车过程喷淋降尘,场地道路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排放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工业场地生产、消防用水、井下消防洒水等用水全部损耗,不排放。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油脂库地面及裙角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处理,厂内其他区域按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过程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岩土部分用于地面工程填方,剩余部分用于周边道路垫道及地面治理使用。建筑垃圾中废弃的砖、石、夯块等作为地基的填筑料,各类包装箱、纸箱等统一运往废品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送往生活垃圾指定堆放地点。运营产生的矸石外运综合利用,用于井下充填、地面治理等。废液压油桶暂存于主工业场地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不能超出用地要求界限。施工道路优先选择利用场内现有道路,不得乱占乱压。剥离表土单独堆放,应进行密目网苫盖及编织袋围挡,减少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本工程占地区域进行土地平整和表土覆盖,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加强区域植被建设。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