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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4-08 来源:环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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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5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    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融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利用项目

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义安村

鸡西市融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义安村,占地面积25866.67m2。新建2条煤泥浮选生产线、1条煤矸石处理生产线、1条免烧砖生产线、1套WCZ600搅拌主机及其配套环保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浮选煤泥120万吨,年处理煤矸石30万吨,年产精煤24万吨、中煤13.2万吨、免烧砖10000万块(标砖)、人造土壤基质90万吨、煤矸石集料路基水稳材料34万吨。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材料遮盖,定期洒水降尘,车辆运输并加盖苫布,出场前经清洗池冲洗,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选用低噪声机械,加设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煤矸石筛分、破碎工序、秸秆粉碎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符合《砖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物料棚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水泥、矿粉、粉煤灰等原辅料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入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呼吸口无组织排放,定期洒水降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同时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及修改单、《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砖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相关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使用专用车辆运输至恒山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至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危废贮存点、药剂库采取重点防渗,防渗性能等效粘土防渗层Mb≥6m,K≤1.0×10-7cm/s。生产车间、浓缩车间、物料棚地面、雨水收集池、事故池、浓缩池等采取一般防渗,防渗性能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尾矿泥、沉淀池底泥、煤矸石骨料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免烧砖生产线搅拌过程和养护过程的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水泥仓、矿粉仓、粉煤灰仓除尘灰,落回料仓内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贮存。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起泡剂、捕收剂废包装桶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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