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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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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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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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祥辰粮食有限公司生物质热风炉建设项目 |
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发展村五组 |
鸡东县祥辰粮食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鸡东县东海镇发展村五组,占地面积6250.42m2。项目新建1台5t/h燃生物质热风炉和1座200t/d烘干塔及配套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2000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立围挡,施工材料定点堆放并加装防风抑尘网,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及时洒水降尘,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选用低噪声机械,加设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施工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热风炉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原料输送全封闭处理,烘干塔内部自带重力沉降室,底部四周设置防尘挡板,运输车辆密闭,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重点防渗,采用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10-10cm/s,其它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热风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暂存于密闭灰渣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初清杂质、输送装卸过程产生的砂石杂质和烘干粉尘分别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含油抹布及手套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