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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6-02-02 来源:环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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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9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源泉奶牛养殖业合作社扩建项目

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第一管理区第四作业站南侧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源泉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拟建于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第一管理区第四作业站南侧,新增占地面积60366㎡,本项目新建牛舍10栋、榨奶厅1栋、黑膜沼气池1座、干草间1座。新增奶牛1300头,牛奶3900t/a。项目建成后,厂区共15栋牛舍、1栋饲料间、2栋榨奶厅、1座黑膜沼气池、1座粪污处理车间(分别为固废分离房、堆肥车间)、2座青储窖、1座干草间,年存栏奶牛1800头,年产牛奶5400t。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固液分离车间恶臭污染物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限值要求。黑膜沼气池产生的沼气经干法脱硫和燃烧器处理后通过8m高火炬排放,沼气燃烧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牛舍及运动场及时清粪、定期冲洗、保持牛舍及运动场干燥清洁,合理调配饲料、饲料中添加EM菌,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粪尿经固液分离后,液体排入黑膜沼气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黑膜沼气池处理。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青储窖滤液、冲洗废水排入黑膜沼气池,沼液冬储夏灌,无废水外排。国道北侧牛舍养殖区设置一座50m3的储液池,厂区北侧初期雨水及养殖废水定期由密闭罐车拉运至国道南侧厂区,经密闭管道泵入黑膜沼气池内进行处理。液体粪肥应符合《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表1要求。

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黑膜沼气池、粪污处理车间、储液池、医疗废物贮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黑膜沼气池、粪污处理车间、储液池防渗等级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10-7cm/s,医疗废物贮存间防渗层应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牛舍、运动场、榨奶厅、青储窖、病死牛暂存间为一般防渗区,防渗等级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饲料间、水房、办公室等其他建筑物及道路为简单防渗区,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三)噪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进行绿化。及时对牛进行喂食、饮水,并注意牛舍内温度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变化,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牛粪、沼渣运至堆肥间采取好氧发酵工艺进行堆肥生产固体粪肥,施用于农田;病死牛尸体、胎盘暂存于病死牛暂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硫剂、废布袋、废活性炭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贮存;饲料加工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饲料生产;生活垃圾和食堂餐厨垃圾分别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规定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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