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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5-09-12 来源:环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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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9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晟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铁精粉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城东村

鸡西市晟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乡城东村。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957平方米。项目新建一条年产5万吨铁精粉生产线及配套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5万元。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矿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送至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回用水质应符合《铁矿石采选企业污水处理技术规范》(GB/T33815-2017)标准。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危废贮存点、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浓密罐、防渗旱厕为重点防渗区,危废贮存点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K≤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K≤10-10cm/s);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浓密罐、防渗旱厕防渗防渗性能应达到Mb≥6.0m,K<10-7cm/s等效黏土层防渗性能。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库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性能应达到Mb≥1.5m,K≤10-7cm/s等效黏土层防渗性能。办公室等其他建筑物、厂内道路为简单防渗区,进行水泥地面硬化。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上料及破碎粉尘、筛分及落料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要求。车间密闭、设置移动式雾化喷洒设施,在装卸、转运期间进行喷淋洒水。运输车辆苫盖苫布,厂区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要求。

)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隔声、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尾矿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筛网、废包装材料、废衬板、废钢砂、沉渣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废滤布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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