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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5-08-08 来源:环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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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5日。联系电话:0467-2386759传真:0467-2386768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复合高能纤维饲草项目

鸡东县向阳镇忠信村

鸡东县牧丰褐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东县向阳镇忠信村,占地面积8100m2。项目租赁村民委员会现有空闲厂房一座,建设1条秸秆饲料加工生产线、1台4t/h生物质锅炉,年产40000t复合高能纤维饲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道路硬化处理,施工材料堆存、运输注意苫盖,及时洒水抑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外运堆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时间,厂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要求。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于项目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土方部分回用,部分外运至指定地点。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原料库、灰渣库封闭,原料及灰渣装卸、储存均在库内,作业时洒水抑尘。上料、粉碎、除石、压缩、转送、打包等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冷凝废水、软水制备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灰渣库和厂区空地降尘洒水。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基础防渗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防渗系数≤1×10-10cm/s;沉淀池、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库为一般防渗区,铺设人工合成材料高密度聚乙烯膜,防渗系数≤1×10-7cm/s;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地面硬化。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风机出口设有消声器,厂界四周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除石、除铁工序中的杂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未收集的颗粒物沉降粉尘、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生物质锅炉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作为肥料施用于周边农田。废饱和树脂由销售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储存。废润滑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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