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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5-07-01 来源: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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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1日-202578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滴道南甸子碎石场矿山复垦项目

鸡西市滴道区西8km

鸡西市滴道南甸子碎石场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鸡西市滴道区西8km处。项目利用粉煤灰对废弃采坑进行回填,总修复面积85303m2,总回填粉煤灰量81.41万m3,约105.9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基础工程、防渗工程、回填工程等。回填后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将土地复垦恢复成耕地或林地。项目总投资52.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分区分单元作业,每日作业后对表面及时采用苫布覆盖,非作业面以及已碾实的粉煤灰表面采用苫布覆盖。粉煤灰加湿后采用专用运灰车运输,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密封仓等措施,严禁超高装车,防止粉煤灰散落,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粉煤灰到场后按照指定点卸车,随卸随填,控制自卸汽车卸料高度,卸料过程中洒水抑尘,大风等特殊气象条件停止作业,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淋溶水进入淋溶水收集系统,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淋溶水暂存池防渗技术应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 m,K≤1×10-7cm/s,场底清理后场底基础铺设30cm厚的改性压实粘土压实作为基础层,防渗性能满足渗透系数1×10-5cm/s且厚度0.75m的天然基础层后方可回填,边坡防渗采用粘土填筑压实,防渗材料采用600g/m2长纤无纺土工布和1.5mm厚HDPE防渗膜作为人工合成衬层。防渗要求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管理,运输经过沿途村庄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建筑材料下脚料、包装袋等建筑废弃物,外售废品回收部门处理。开挖产生土方全部回填。场地清理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清理、回填、平整完成后将土地修复为耕地或林地,在回填至设计标高后回填表土,边坡覆盖表土后边坡比不小于1:1,杜绝回填后场地闲置长期不能利用,避免地表长期裸露,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并定期巡护,保证林地、耕地生长状况。

(六)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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