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3 15:36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0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密山市万豪养牛专业合作社扩建项目 |
密山市杨木乡凌云村四组 |
密山市万豪养牛专业合作社 |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拟建于密山市杨木乡凌云村四组,占地面积65772㎡,总建筑面积29409.28㎡,总投资额为60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256.5万元,占总投资的4.28%。本项目新建牛舍4栋、饲料加工间1座、干粪处理车间1座、黑膜沼气池1座,防疫办公室、干草棚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牛2000头、年存栏母牛2000头、公牛500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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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集尘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黑膜沼气池产生的沼气水分离器+脱硫器+火炬燃烧处理后,烟气通过8m高火炬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烟气排放浓度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规模要求。牛舍、运动场、干粪处理车间定期喷洒除臭剂、微生物菌剂(微生物除臭剂),加强通风,定期清理牛粪,并在厂区内进行绿化,臭气浓度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要求,硫化氢、氨在场界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液体粪污汇入干粪处理车间中的集污池,经固液分离后,固体进入粪肥发酵区发酵,液体进入黑膜沼气池发酵。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黑膜沼气池处理。初期雨水、牛舍冲洗水及青储窖滤液直接排入黑膜沼气池处理,处理后沼液应符合《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表2要求。在农肥施用季节施肥,非农肥施用季节在黑膜沼气池内暂存,不外排。本项目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雨水通过雨水渠排放至场外沟渠。严格落实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黑膜沼气池、干粪处理车间、医疗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黑膜沼气池、干粪处理车间防渗等级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7cm/s;医疗废物暂存间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K≤10-7cm/s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K≤10-10cm/s。牛舍、运动场、青储窑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应符合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 cm/s。生活区及厂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硬化。设置1个跟踪监测井,位于北侧厂界内。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牛粪及沼渣运送至干粪处理车间内进行发酵,发酵后及时外运施肥,非施肥季节暂存在粪肥发酵车间内。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动物防疫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病死牛和胎盘委托鸡西市鑫农源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病死牛不在厂区暂存,出现后及时运走,胎盘暂存在冰柜中,病死牛和胎盘处置应符合《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置规程》(GB16548-2006)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2017)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饲料加工产生的沉渣回用于饲料加工,废布袋每两年更换一次,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使用专业容器盛装,交专业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置应符合《鸡西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1年8月修改)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