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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6-06-04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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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梨树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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