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刘加明,身份证号:230303xxxxxxxx6036。房屋坐落:恒山区高峰组团15-1-1-1,产权证号:0068118,面积69.54平方米。因产权证丢失,申请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2562345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恒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