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专栏>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专栏>不动产登记信息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6-04-30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编号:M2026043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麻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2491229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麻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6 年 4 月 30 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