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齐令德(身份证号:230303xxxxxxxx4012),房屋坐落:恒山区张新办四委一组,产权证号:H-016892,面积33.2平方米,因该房屋已不存在,声明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2562345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恒山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