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国文(230302xxxxxxxx5312)因保管不善,将S201306435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2374176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