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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娟确认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5-07-11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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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人:刘凤娟 刘凤娟因保管不善,将 D202000197 号确认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确认书作废。
特此声明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滴道区不动产登记办公室
202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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