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17 条规定公告:
权利申请人:王庆波(230304XXXXXXXX5210)
申请事项: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坐落:滴道区兰岭乡永台村,宗地面积 290.0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
公告方式:1、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
2、滴道区兰岭乡永台村村部公示版。
公告期限:15 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异议人以真实姓名将异议书面材料向滴道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送达。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2573715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滴道区不动产登记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