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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里程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21 来源:鸡西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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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

“里程碑”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和《鸡西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鸡西市科学技术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揭榜挂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2024年立项揭榜挂帅项目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对照项目合同书考核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从项目执行情况、经济社会效益、资金管理情况、实施管理情况等四方面开展中期评估。
  (一)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实际研究内容与立项目标一致性,计划任务执行情况、核心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技术先进性、成熟性、创新性等考核指标完成进展;阶段性产出成果等情况。
  (二)经济社会效益。推动产业技术发展情况;新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技术合同额等情况;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带动培育高新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自筹资金到位、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单独核算情况,预算执行与调整、资金使用与研究任务相关性、资金支出合规性等情况。
  (四)实施管理情况。企业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变更审批、备案等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中期评估工作由鸡西市科学技术局牵头,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作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评估工作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具体评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市科技局配合省情报院做好会议评估工作;各应用方(发榜方)单位按照中期评估工作要求,组织与督促各揭榜单位撰写与提交评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揭榜方)根据通知要求准备好评估材料,并做好现场答辩准备工作
    四、拨款及处理

对完成评估且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项目正常拨款;对于后续完成评估且评估合格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拨款时间;对评估不合格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整改或终止项目。

五、有关要求

单位要高度重视里程碑评估工作,确保评估材料真实、准确,认真总结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实施管理情况,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揭榜方参照附件2格式要求,91017时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至鸡西市科学技术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五、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刘晶    0467-2186386

                                                                                                                    鸡西市科学技术局

2026821


附件1:“揭榜挂帅”项目考核评价清单

附件2:鸡西市“揭榜挂帅”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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