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检查结果
1.中国人民银行鸡西市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改正。
2.鸡西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市分公司:责令限期改正。
现将以上检查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群众监督,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拨打96119进行意见反馈。
鸡西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