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黑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指导鸡西市消防设施的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消防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要求,编制《鸡西市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现将该《规划》依法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至公示单位(请注明“鸡西市消防专项规划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4日—2026年7月3日。
二、公示方式
鸡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电子邮件:jxxfzxgh@163.com
邮寄地址:鸡西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电话:0467-2882058
附件;
鸡西市消防专项规划公示版
鸡西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