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鸡西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第26项问题的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021年第26项):矸石山治理进展缓慢,2018年至2019年,鸡西市煤矸石存量大幅增加,分别为195万吨、301.94万吨;煤矸石利用率逐年下降,分别为16.51%、9.09%。
责任单位:县(市)区党委、政府
督导部门: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鸡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完成情况:经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79.98%,2021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84.19%,2022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84.83%,2023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72.38%,2024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85.62%。完成了整改任务。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鸡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467-2353962 0467-2621153 0467-2621883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反映。
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