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落实《黑龙江省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宅奖补实施方案》,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市级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进城购房农民给予每户1万元(税前)购房补贴,切实减轻农村群众进城置业负担,激活住房消费市场,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自政策落地实施以来,全市政策落地成效逐步显现,惠民红利持续释放。
截至目前,全市审核通过农民进城购房奖补申请358户,审核通过279户,累计发放奖补资金279万元,拉动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3.73万平方米,有效释放住房消费潜力,不少农村居民借助政策红利,实现在城区安家落户,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向好发展。
补贴认定以商品房网签时间为准,政策执行周期截止2026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补贴仅限新建商品住宅,商业、办公、别墅、保障性住房等非住宅类不在补贴范围,同一套房屋仅可享受一次补贴,撤销后重新网签的房屋不予享受奖补政策。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抓实农民进城购房奖补各项工作,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严把审核关口,持续完善补贴台账管理,严格落实公示、资金拨付等流程,严防虚报冒领,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持续支持农村群众进城安居,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消费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记者 盛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