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 08:17 来源: 鸡西市财政局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27号)及《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财政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规﹝2018﹞22号)要求,现将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市农业农村部门资金分配意见,经市政府同意,下达我市各县(市)、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71万元(详见公开文件附表),项目建设具体情况等信息由各区依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公开发布。
二、资金分配、拨付情况
1.拨付资金时间:2024年11月18日。
2.资金拨付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详见公开文件附表)。
3.资金拨付金额:271万元。
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