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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鸡西市2025年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 鸡商联规〔2025〕2号

鸡西市2025年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2025-05-29 19:18 来源: 鸡西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释放家装建材消费市场潜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扎实做好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现将《鸡西市2025年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商务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鸡西市2025年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黑龙江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黑发改环资函〔202513)、《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单位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商联规20257要求,为进一步释放家装建材消费潜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加力扩围支持全省家装建材消费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对象

    (一)实施时间。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5 1231日止。

    (二)补贴对象。在鸡西市开展家装厨卫焕新,并购买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政策适用商品的个人消费者。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装建材产品补贴商品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装建材商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为装修材料、卫生洁具、家具照明三大类

1.装修建材类。包括成品门成品窗瓷砖地板壁纸/壁布涂料/油漆6类产品。

2.卫生洁具类。包括浴室柜浴缸洗漱台)、浴霸含风暖4类产品。

3.家具照明类。包括成品桌椅成品柜成品床沙发床垫灯具6类产品。

所有补贴产品必须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且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完成备案。家装建材消费补贴商品不包含智能家居领域和适老化改造领域相关补贴商品。

    (二)补贴标准。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的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立减补贴,对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补贴商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笔,每笔补贴不超过2000元,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累计最高补贴15000元。家装建材消费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避免中央、省级财政重复支持。

      三、补贴流程

    (一)服务机构。省商务厅公开遴选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银联为本次政策服务机构线下商户须使用银联商务专用 POS 机具(银联商务移动端模式)的相关系统参与活动

    (二)补贴方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资格领券平台实名认证,领取消费补贴资格,在线下参与经营主体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

    (三)发货时间。经营主体完成送货上门或消费者自提产品后视为交易完成。送货或提货时间原则上应在下单后30天内,为不影响补贴清算工作进度最迟不得超过20251231日。

    (四)退货处理。参与经营主体要建立退换货台账。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参与商家的,原则上商家应在退货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由当地商务部门上报至市商务局,经营主体按照时限要求退回至市商务局指定账户,由市商务局统一将补贴资金退回至财政指定账户。

 四、经营主体确定

 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拟补贴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

    (二)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三)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货源充足、供应及时,严禁窜货销售,具备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能力。

    (四)参与经营主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健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具备独立规范的支付结算、出入库管理、进销存管理机制

    (五)建立清晰完整的销售台账,及时准确报送补贴情况及相关数据,积极配合商务、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督核查。

    (六)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七)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中,未出现套补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取消参与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资格。

 五、资金申报、审核拨付

(一)经营主体通过银联商务APP申报以下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1.商品发票。发票金额为除各类企业优惠、辅材和安装费,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成交价格消费者实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发票必须明确标记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卖方经营主体名称、卖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产品规格型号、开票日期,必须明确备注销售商品能效或水效等级无能效或水效产品可以不备注、商品条码及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每张发票仅对应一类补贴产品,不允许多类补贴产品合开一张发票,不允许将赠品等其他不涉及政府补贴的产品纳入开具发票产品范围。

2.商品照片。商品照片必须明确显示商品条码。如商品外包装不包含条码,则必须拆封拍照。为防止空转情况发生,必须上传带定位的水印相机送货照片,消费者选择自提的,在店内拍摄带定位的水印相机照片。

3.收货地址:详细地址如为自提可选填自提

4.其他必填内容。如商务部接口更新,需按照最新接口文档重新定义上传信息。

    (二)经营主体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POS机消费小票(电子签购单)。线下经营主体需提POS机消费小票(电子签购单),小票需由消费者签字确认。

2.物流单。物流单一般情况下应明确标记物流单号、收货地址及签收时间。消费者选择自提的,不需提供物流单。

3.商品进项发票。

4.经营主体绑定专用POS机账户补贴有效期内银行流水明细。

5.经营主体政策期内产品采购、入库、销售明细。

6.各级商务、住建、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审核时需确保各项佐证材料满足以下一致性。

1.确保发票标记的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同补贴资格券领取人、付款云闪付账户或银行卡注册人姓名、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2.确保发票标记的含税金额同服务机构提供的销售明细保持一致。

3.确保发票标记的卖方纳税人识别号同服务机构商户号关联的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

4.确保发票备注的商品条码和能效或水效等级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定的商品库信息保持一致。发票标注的商品规格型号主要字段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定的商品库信息保持一致。

(四)为减轻经营主体资金周转压力,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服务机构提供的承兑资金明细,每月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资金预拨原则不应低于经营主体月度承兑资金的50%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商务局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市财政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上传至黑龙江省家装建材消费补贴审核平台并通过系统自动校验的交易,应在60个自然日内完成审核及拨付工作。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各项工作,由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市直相关单位及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切实落实好补贴政策,承担主体责任。市商务局负责2025年鸡西市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补贴发放组织协调工作对资金审核、使用和监督管理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确定补贴对象、标准及补贴流程、规则及审核程序等事项,同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市住建局负责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本行业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补贴商品类型、补贴标准等政策宣传和推广工作。市发改委配合市商务局开展扩充部分产品进入补贴范围建议征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金保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会同商务部门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支出,严禁挪作他用,不得从补贴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的推荐及监督、申报材料审核、相关政策咨询及投诉处理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加强对辖区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经营主体的督导规范,及时发现和处置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经营主体要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对所有申报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认,确保符合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对其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发生消费者退货,经营主体务必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有关资金,并及时在审核平台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规定处理退货视为骗取补贴资金。

(二)规范市场秩序。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等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一律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和处理结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家装消费品(家装建材领域)消费补贴活动。鼓励市场主体开展家装知识讲座、装修经验分享等活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消费需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附则

(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有本细则最终解释权。

(二)本细则自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并根据省商务厅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修订。

(三)本细则未明确事宜按照国家、省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鸡商联规〔2025〕2号

               



发布者:鸡西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