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5 09:48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鸡西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北大荒农垦集团108个农牧场中,36个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闫家岗农场污水处理厂建成8年来始终未投用,生活污水直排运粮河。
二、整改目标:37个农(牧)场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鸡西市区域内的八五四农场、八五一一农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因地制宜确定污水治理方案,需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实现开工建设。
2.2022年12月21前,鸡西市区域内的八五〇农场、八五五农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因地制宜确定污水治理方案,需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实现开工建设。
3.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需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4.加大对农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通过召开会议、协调指导、现场督办等方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八五四、八五一一、八五〇、八五五农场污水处理厂均已建成,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控设备已安装并联网调试,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达标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加大了对农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强环境违法问题的后督查,严防违法行为。现已达到验收销号要求。
五、验收审核情况: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成立验收组,于2024年6月14日至7月10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7月15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审核同意验收销号意见。
六、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51—87111127
九、受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西市委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