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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31项问题整改公示

2023-12-29 09:20 来源: 鸡西市林业和草原局

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3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飞鱼餐厅位于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占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为当地原住居民个人建设的旅游餐饮设施,最早建于保护区成立前,办理了土地权证、工商营业执照。20191月,鸡西市政府印发文件,将该项目列为鸡西市重点整改生态问题,要求2019年底将飞鱼餐厅关停,责任单位为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场督察发现,保护区管理局对整改工作长期敷衍应对,从未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工作,采用要求经营业主临时关停的方式应对检查,飞鱼餐厅持续经营至今。

二、整改目标:关停飞鱼餐厅宾馆,恢复植被。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撤销飞鱼餐厅宾馆营业证照,停止旅游餐饮经营活动

2.成立迁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迁出安置工作方案。

3.202212月底前,完成迁出安置项目手续办理工作;20239月底前,完成房屋设施拆除搬迁等迁出安置工作。

4.2023年底前,完成旅游餐饮房屋设施区域植被恢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实现了整改目标。

(一)密山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撤销飞鱼餐厅、宾馆营业执照。

(二)成立了迁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迁出安置工作方案。

(三)已完成迁出安置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征收等资金已到位;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房屋补偿安置款已付清,房屋全部拆除完毕。

(四)兴凯湖管委会已实施飞鱼餐厅植被恢复工作,已覆土并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31229日至2024112(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鸡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7-2368162

八、受理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迎宾路2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

式,向鸡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鸡西市委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31229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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