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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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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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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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中村委(鸡西市燎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 |
鸡西市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拟建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中村委(鸡西市燎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项目拆除现有生物质燃烧器,将原有1台0.6t/h生物质锅炉改造为0.35MW燃柴油导热油炉、新建2台0.35MW燃柴油导热油炉(一用一备)、危险废物贮存点、燃料罐及其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锅炉年运行6000小时。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1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排放限值要求。燃料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厂区内排放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锅炉房、燃油储罐、事故池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在做好基层防渗的基础上再进行水泥硬化,并喷涂防腐防酸漆,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厚度≥6.0m,K≤10-7cm/s,危险废物贮存点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进行基础防渗,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2.0mm,K≤10-10cm/s。生产车间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水泥混凝土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要求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7cm/s 。其它区域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除尘器收尘袋装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区,由厂家回收处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废含油手套及废导热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