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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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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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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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岗煤矿燃煤锅炉及热风炉改造项目 |
鸡西市梨树区平岗街道平岗煤矿 |
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属改建工程,位于鸡西市梨树区平岗街道平岗煤矿现有场地内,不新增用地。项目现有工业广场锅炉房内拆除3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1台6t/h燃煤蒸汽锅炉、1台4.2MW燃煤热水锅炉,新建3台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4.2MW生物质热水锅炉。现有下料井热风炉房内拆除4台240万kcal/h燃煤热风炉,新建2台240万kcal/h生物质热风炉。现有排矸井热风炉房内拆除2台360万kcal/h燃煤热风炉,新建2台420万kcal/h生物质热风炉。新建配套密闭灰渣库和燃料库等。项目总投资1027.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1台4.2MW热水锅炉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0米烟囱排放,3台10t/h蒸汽锅炉烟气分别采用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0米烟囱排放,锅炉烟气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4台热风炉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米烟囱排放,热风炉烟气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热风炉周边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锅炉除渣过程在密闭锅炉房及热风炉房内完成,灰渣存储于密闭灰渣库,及时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厂区防渗储水罐内,定期拉运至平岗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做好新建燃料库和灰渣库等区域防渗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拆除的原有锅炉和热风炉及配套设备外售处置。锅炉和热风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于密闭灰渣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原有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