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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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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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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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丽通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下亮子乡复兴村 |
鸡东县丽通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属改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下亮子乡复兴村,现有工程占地面积6000m2。本项目拆除原有1台2t/h燃煤热风炉和除尘设备,新建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和除尘设备,项目建成后,热风炉年运行2160h,年烘干玉米100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热风炉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燃料库、烘干车间密闭,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本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各区域防渗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热风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尘暂存于灰渣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初清杂质及输送、装卸、筛分、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