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3 17:21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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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西市琦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储煤场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同乐村180米 |
鸡西市琦烽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同乐村180米。项目总占地面积3887.59m2,总建筑面积为50m2。用于贮存和销售周边煤矿生产的煤炭,年运输销售煤炭3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为32.4万元,占总投资的10.8%。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厂区四周设置闭合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抑尘,堆场采用苫布覆盖,运输车辆应进行苫盖,防止物料洒落,禁止在重污染天气、大风天气进行作业,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堆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初期雨水收集池为一般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水泥地面硬化。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维护,厂区内限速,夜间不生生产,规范车辆驾驶行为,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雨水收集沉渣主要为煤渣,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