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7 14:40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立新矿集中供热锅炉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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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立新矿 |
鸡西市鸡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立新矿,总占地面积为1690.67m2,建筑面积为440m2,新建2台4.2MW生物质锅炉(一用一备)及配套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锅炉年运行4920h。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3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多管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7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林格曼黑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灰渣间及厂区道路应定期洒水降尘,厂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锅炉排污水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储存;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间,外售综合利用。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