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 14:40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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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润丰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向阳镇通街村 |
鸡东县润丰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向阳镇通街村,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843m2。新建1座烘干能力500t/d烘干塔,1台12t/h生物质热风炉,配套建设圆筒仓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热风炉年运行2880h,年烘干玉米60000t。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热风炉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原料输送应全封闭处理,筛分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塔底部四周设置防尘挡板,粉尘经格挡后回落到底部收尘设施中,热风炉房等定期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采用至少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和防渗混凝土,防渗系数≤10-10cm/s。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热风炉灰渣、除尘器收尘暂存于灰渣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筛分、输送、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至厂区专用收集箱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烘干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