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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05-14 14:40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城子河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鸡西市城子河区

鸡西市城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鸡西市城子河区。项目拟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共计12个,包括露天采石场8个、煤矿工业广场2个、矸石堆场2个,修复治理区总面积26.648 hm2。项目兴顺采石场(2#)利用本项目鸡西市城子河区城西村北 1.5km 煤矿工业广场(41#)煤矸石进行回填,总回填煤矸石量为138.6万m3。2#项目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理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回填工程、挡土墙工程、截排水沟工程和植被恢复工程等,其余11个项目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理工程、场地平整工程和植被恢复工程等,修复后将场地复垦为建设用地或林草地,项目总投资4552.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7.09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作业区四周加装围挡,运到回填场的煤矸石分区分块摊铺,随倒随压,及时洒水抑尘,控制自卸汽车卸料高度,卸料过程中洒水抑尘。非作业面以及已碾实的煤矸石表面采用密目网或苫布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控制速度,进场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2#项目区设置沉淀池一座,施工废水和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降尘,不外排。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2#项目区侧边采用黏土夯实防渗,防渗材料采用600g/m2长纤无纺土工布和1.5mm厚HDPE防渗膜作为人工合成衬层。防渗要求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减速、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运输道路敏感点处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或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建筑材料下脚料、包装袋等建筑废弃物外售废品回收部门处置。开挖土方作为基础工程用土回填,无弃方。清理基岩及沉淀池沉渣回用于厂区平整。生活垃圾和清基杂物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统一处理。

)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清理、回填、平整完成后将土地修复为建设用地或林草地,场地回填至设计标高后立即进行土地复垦,覆土厚度视坑底岩体土风化程度而定,杜绝回填后场地闲置长期不能利用,避免地表长期裸露,种植植被应以本地草本植被为主,避免外来物种入侵,且应定期巡护,保证林草地生长状况。

)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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