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1 10:25 来源: 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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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东县新向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
鸡西市鸡东县向阳镇向阳村 |
鸡东县新向阳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鸡东县向阳镇向阳村,总占地面积79259.2 m2。项目拆除原有1座500 t/d烘干塔及1台6 t/h燃煤热风炉,新建1座500 t/d烘干塔、1台720万Kcal/h生物质热风炉及配套环保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烘干塔年运行4320小时,年烘干水稻6万吨、玉米3万吨。项目总投资117.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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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 m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热风炉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原料输送应全封闭处理,清粮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塔底部四周设置防尘挡板,粉尘经格挡后回落到底部收尘设施中,热风炉房等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遮盖苫布,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应采取重点防渗,采用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10cm/s,其它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热风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灰渣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初清杂质及输送、装卸、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和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