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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03-11 09:27 来源: 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8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东县忠旺粮库有限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

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银东村

鸡东县忠旺粮库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改扩建工程拟建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银东村,新增用地面积78695m2,总占地面积145494.2m2新建4座钢结构保温平房,新增年烘干玉米2万吨,现有1600Kcal/h生物质热风炉年运行时间由1920小时增加至2880小时项目建成后,烘干玉米2万吨,水稻4万吨。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5万元。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林格曼黑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热风炉周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原料输送应全封闭处理,清粮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塔塔体设置彩钢罩,热风炉房等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遮盖苫布,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重点防渗,采用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防渗系数≤10-10cm/s,其它区域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初清杂质及输送装卸、筛分、烘干粉尘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厂内储存热风炉渣及除尘器回收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风险事故发生。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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