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0 10:11 来源: 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7日。联系电话:0467-2386759传真:0467-2386768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 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鸡西市达顺煤炭经销处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民乐村 |
鸡西市达顺煤炭经销处 |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鸡西市恒山区民乐村,占地面积15959m2。项目新建办公室,储煤场和危险废物贮存点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周转煤炭7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
(一)施工期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施工道路硬质覆盖,施工材料遮盖防尘;运输车辆苫布苫盖,及时洒水抑尘,施工场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车辆轮胎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驶出施工现场车辆及时清理轮胎泥土。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采取厂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绿网覆盖及厂区地面硬化等措施,禁止在重污染天气、大风天气进行作业,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厂区设置雨水导流槽、雨水收集池,收集雨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道路及堆场洒水随空气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重点防渗,雨水收集池池体、旱厕采取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重点防渗区建设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渗层为至少2mm厚的防渗人工材料,K≤10-10cm/s;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K≤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四)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维护、厂区内限速,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同时应加强运营期管理,减少汽车运输对沿途村庄居民生活的影响。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