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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01-07 13:51 来源: 鸡西市生态环境局环排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467-2386827传真:0467-2386768

通讯地址:鸡西市迎宾街2号鸡西市生态环境局(15810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

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鸡西市鑫忠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集运项目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河北

鸡西市鑫忠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该项目属新建工程,拟建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河北。项目总占地面积10911.5m2,总建筑面积为60m2用于贮存和销售周边煤矿生产的煤炭,年运输销售煤炭5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环保投资为126.5万元,占总投资的63.2%。

)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厂区四周设置闭合防风抑尘网,定期洒水抑尘,堆场采用编织覆盖+洒水方式降尘,运输车辆应进行苫盖,防止物料洒落,出场时车轮进行冲洗,禁止在重污染天气、大风天气进行作业,颗粒物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通过隔油设备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过雨水导流槽收集至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地面与裙脚采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防风、防晒、防雨;基础敷设至少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防水层,上部敷设10cm厚水泥层,K≤1×10-10cm/s;煤炭堆场、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水泥地面硬化。

)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维护,优化运输路线,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规范车辆驾驶行为,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车辆冲洗废水及雨水收集沉渣主要成分为煤炭细颗粒,经过自然晾晒脱水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公司处理。废机油、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抹布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破损的防风抑尘网及苫布集中收集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预警、预防,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发布者:鸡西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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