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专栏>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专栏>不动产登记信息

贾春杰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日期:2025-12-11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贾春杰(230305xxxxxxxx5422)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书 110518 遗失,房屋坐落梨树乡凤山村,面积 6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8232766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梨树不动产登记工作办公室
2025 年 12 月 10 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