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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5-09-18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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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春杰(230302xxxxxxxx5320)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明:黑(2023)鸡西市不动产权第 0004360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2374176


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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