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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策性关闭煤矿(黑龙江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安盛煤矿、黑龙江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民兴煤矿)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11-26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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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财资环〔2023〕83号)要求,我局组织对关闭煤矿(黑龙江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安盛煤矿、黑龙江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民兴煤矿)退还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申请进行会审,现将会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467-2621851。

附件:政策性关闭煤矿(黑龙江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安盛煤矿、黑龙江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民兴煤矿)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情况统计表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关于政策性关闭煤矿(黑龙江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安盛煤矿、黑龙江天源煤炭股份有限公司鸡西民兴煤矿)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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