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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遴选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的公告

日期:2025-11-21 来源: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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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要求,做好新旧制度有效衔接,保障鸡西市矿产资源及相关工作评审质量,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的评审专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专业范围包括:
(一)矿产资源开采方案:采矿(煤炭、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地质、水工环、选矿、土地等专业。
(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地质、水工环、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文学与水资源、自然地理学、生态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测量、经济类(财经)等专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等相关专业专家。
  二、遴选条件
  矿产资源及相关工作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熟悉矿产资源及相关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经验,至少具有所报专业的报告编制经历或者评审工作经历之一;
  (五)承诺服从评审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新报名的专家年龄不满65周岁(出生日期在1960年12月5日之后),原鸡西市矿产资源相关工作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不满70周岁(出生日期在1955年12月5日之后),身体健康,能够承担矿产资源及相关工作评审、咨询以及野外现场核查工作;
    (七)条件优异者可根据情况放宽至中级职称,需经过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的审核组审核通过。
(八)原鸡西市矿产资源相关工作评审专家库中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有意愿申报的,需重新提交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遴选入库。
    三、遴选程序
  专家遴选程序分为报名申请、材料审核、公示、公告、培训。
  (一)报名申请
  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报名,有工作单位的须由所在单位同意。已退休或暂无工作单位的,可由个人自愿申请报名。
  (二)材料审核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材料审核组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进入评选环节,申请材料符合直接入库条件的,纳入专家库,确定“拟入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
  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专栏)公示“拟入选专家”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纳入评审专家库管理,对公示有异议的,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取消其入选资格。
  (四)公告
  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专栏)纳入评审专家库的人选。
  (五)培训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择机组织入库评审专家上岗培训。
  四、报名时间安排和材料要求
  (一)报名方式
  申请人登录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专栏)公示,通过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专栏)查看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遴选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和矿区生态修复评审专家的公告及附件,符合报名入库条件的专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材料
   2025年11月22日~12月1日,申请人登录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专栏)下载矿产资源评审专家申报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声明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邮箱:jxzrzypszx@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山路1号914室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遴选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剽取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具有多项专业或专长者,可申报多个评审专业。
  (三)申请人常住地原则上应为鸡西市,如果鸡西市以外的评审专家能够准时参加在鸡西市举行的评审会议,可申请报名入库。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丽丹
    联系方式:0467-2621307    

    


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含矿产资源评审专家申报表)

附件: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含矿产资源评审专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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