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5月10日在鸡西市政府网站上发布了《鸡西市政府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鸡自然资收告字〔2024〕6号),因该公告引用法律依据有误。现决定对此公告予以撤回,重新作出新的公告。 特此公告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