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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鸡西市财政局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公告

日期:2026-01-09 来源:鸡西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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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鸡西市财政局出资企业

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宽专、兼职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根据《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规定》(黑国资党联〔20251号)、《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黑国资联〔201911号)、《关于印发<各出资企业外派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鸡国资联〔2021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鸡西市财政局现面向社会征集人才,补充外部董事人才库,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鸡西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专业人才。

外部董事分为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是指由鸡西市财政局任命,按照企业现职领导人员进行管理,专职担任外部董事的人员;兼职外部董事是指除担任外部董事以外,还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已退休人员。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良好,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3.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观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战略规划、投资、金融、财务、审计、风险管控、科技创新、法律、公司治理、运营管理、国际化经营、改革重组等某一方面或者多方面的专长。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资格

报名专职外部董事,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相当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6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者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

2.鸡西市辖区内国有企业及出资企业现职领导人员,或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岗位人员;市管企业中层正职岗位或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在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4.首次任职年龄一般不得超过57周岁;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别优秀的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现职企业领导人员转任的,不受年龄限制。

报名兼职外部董事,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1.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的专业人员,或在具有相当规模企业担任过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2.首次聘任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别优秀、急需紧缺的人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67周岁。

3.符合干部兼职相关政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严重违纪给予处分未达到年限或者正接受调查处理的。

7.开除公职的,或者违纪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

8.不符合相关任职规定的在职或者已退休公职人员。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担任外部董事。

担任兼职外部董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并在时间上予以支持的有效文件。符合任职条件的现职企业领导人员自愿转任专职外部董事,本人向企业党委提出转任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作为专职外部董事意向人选。

三、外部董事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落实鸡西市财政局关于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忠实维护出资人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参加董事会和所任职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客观、独立、充分地发表意见,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四)识别揭示企业重大风险,向董事会或者董事长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五)对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授权行使情况,以及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督查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等进行监督。

(六)向鸡西市财政局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和企业重大问题、重大风险、重大异常情况。

(七)推动董事会规范高效运行,为完善公司治理建言献策。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征集程序

(一)人选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方式向鸡西市财政局报名,并填写推荐报名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鸡西市财政局对推荐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基本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审核通过者进入评审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人选评审。鸡西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外部董事人选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必要时深入原单位进行考察、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入库意见。未入选的不再通知本人,报名材料不退回个人或单位。

(四)公示公告。根据资格审核、考察等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外部董事人才库拟入库人选,在鸡西市财政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人选入库。公示期无异议的,经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确定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名单,并进行动态监管。

(六)确定选聘。鸡西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挑选合适在库人员,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任手续,经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委派到监管企业担任外部董事,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

五、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鸡西市财政局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推荐报名表》一式2份(照片要求:近期正面蓝底免冠二寸彩照)。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2000字以内)。如出版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六)如有推荐单位或机构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七)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同意其兼任外部董事的有效文件,以及个人信息真实性和从业表现的相关证明。

(八)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报名表和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证照电子版即可。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信息,我们承诺将严格保密。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六、报名时间

本次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集中公开选聘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1 23 日。

咨询电话:0467--2358384

联系人:郑金玲

    附件:关于征集鸡西市财政局出资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的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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