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6 14:55 来源: 鸡西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鸡西市2025年
防汛抗旱责任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现将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城市防洪责任人予以通报。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化,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替补,不再另行通报。
附件:1.2025年鸡西市各级政府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25年鸡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名单
3. 2025年鸡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4. 2025年鸡西市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鸡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5月26日